第十五屆 台積電

青年書法篆刻大賞

比賽辦法

第十五屆【台積電青年書法暨篆刻大賞】比賽辦法

一、 宗旨

提升青年學子對書法、篆刻藝術的認識及興趣,並鼓勵社會大眾重視經典文化,傳承漢文字藝術的精粹與美好。

二、 辦理單位

主  辦:台積電文教基金會

協  辦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國語文學科中心

   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國語文推動中心

     臺北市私立開平餐飲職業學校

媒體協辦:500輯

執  行:若魚整合行銷

三、 參賽項目及獎額

篆隸楷組、行草組、篆刻組,各組取:

首獎一名,獎金新台幣十萬元,獎座一座

貳獎一名,獎金新台幣五萬元,獎座一座

參獎一名,獎金新台幣二萬元,獎座一座

優選五名,獎金新台幣六千元,獎座一座

入選十名,獎狀一紙

臨帖組:

共取三十名佳作,獎金新台幣三千元,獎狀一紙

四、 參賽資格

  1. 篆隸楷組、行草組:凡中華民國公私立高中、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級之在學學生均可參加。
  2. 篆刻組:凡中華民國公私立高中、高職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,以及40歲以下(70年11月29日後出生者)之社會青年均可參加。
  3. 臨帖組:凡中華民國公私立國中、高中、高職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,且為13~22歲齡者(88年11月29日~98年11月28日間出生)均可參加。
  4. 跨組參賽限制:
    * 報名篆隸楷組、行草組者,得報名篆刻組,不得報名臨帖組。
    * 報名篆刻組者,如年齡在臨帖組範圍內,得報名臨帖組。
    * 報名臨帖組者,如年齡在篆刻組範圍內,得報名篆刻組。
  5. 歷屆各組首獎得獎者,不得報名該組及臨帖組比賽;歷屆臨帖組得獎者,不得選擇已得獎之碑帖參賽。

五、 報名與作品收件時間

至111年11月28日(一)截止,以郵戳為憑。

六、 各組參賽辦法

第一階段:報名參賽與投件

篆隸楷組、行草組:

  1. 分兩階段進行,第一階段為報名與作品收件。請先於官網線上填寫「報名表」,再下載「作品資料表」,詳細填寫並列印後,隨作品一併寄出。
  2. 作品必須以「飲食」為主題方向,自行選擇抄錄古詩詞、現代詩、散文等,不限全文或節錄,亦可自創書寫內容,字數限12~60字內。
  3. 每位參賽者限交1張紙幅為60×90公分的作品參賽,不限橫幅或直幅布局,限直式書寫,不加標點符號,必須落款,落款必須寫出篇(詩)名及作者,必須鈐印,不須裱褙。
  4. 作品資料表上必須註明書寫詩文之篇名與原作者,如不詳亦必須註明出處。
  5. 跨組報名者,2件作品必須各附1份作品資料表。
  6. 未依上述規定填寫表格及書寫作品者,將不列入評審。
  7. 作品完成度、落款、佈局創意等,均為評選重點。

篆刻組:

  1. 分兩階段進行,第一階段為報名與作品收件,請先於官網線上填寫「報名表」,再下載「作品資料表」,詳細填寫並列印出來。
  2. 參賽者須以「飲食」為主題方向,創作2方文字印,一方必須為原創,另一方必須為仿刻之作,2方皆必須刻邊款,印面及邊款均不限字數,亦不限刻印媒材及尺寸。
  3. 2方作品的印面及邊款,必須分別拓印或黏貼在12(寬) x 18(高) 公分的雁皮宣上,可自行決定是否書寫落款,並將2張雁皮宣浮貼於「作品資料表」上一併寄出。
  4. 2方作品均不得為參加其他競賽已獲獎,或已公開於媒體、期刊、社群軟體等平台公開發表之舊作,如違反此原則,經查實後將取消參賽與獲獎資格。
  5. 未依上述規定填寫表格及拓印作品者,將不列入評審。
  6. 印面完成度、邊款、佈局創意等,均為評選重點。

臨帖組:

  1. 為一階段進行,請先於官網線上填寫「報名表」,再下載「作品資料表」,詳細填寫並列印後,隨作品一併寄出。
  2. 比賽臨寫內容節錄自以下10本碑帖,請擇一練習、臨寫。
    篆書-周 《散氏盤》
       清 《吳昌碩集》(臨石鼓文部分)
    隸書-漢 《張遷碑》
       漢 《石門頌》
    楷書-唐 褚遂良《孟法師碑》
       元 趙孟頫《三門記》
    行書-唐 李邕《李思訓碑》
       宋 米芾《苕溪詩卷》
    草書-晉 王羲之《十七帖》
       唐 懷素《小草千字文》
  3. 請自行下載「臨帖組比賽用碑帖及臨寫段落」檔案,從中擇一指定段落臨寫,該文必須全文臨寫。
  4. 每位參賽者限交1張紙幅為60×90公分的作品參賽,不限橫幅或直幅佈局,限直式書寫,不加標點符號,必須落款,落款必須寫出帖名及作者,必須鈐印,不須裱褙。
  5. 未依上述規定填寫表格及書寫作品者,將不列入評審。
  6. 作品完成度、落款、意臨等,均為評選重點。

第二階段:晉級決賽

  1. 篆隸楷、行草、篆刻等三組,將於第一階段評審作業完成後,公布晉級決賽名單、決賽辦法、決賽日期與地點等資訊。
  2. 將分南、北兩地舉辦現場決賽,各組晉級者可擇一日期與地點參賽。

七、 其他說明事項

  1. 作品資料表及參賽作品,請以掛號或快遞寄至「112006 台北市北投區光明路217號12樓之2」,書篆大賞工作小組 收。信封請註明參賽組別,參賽作品概不退件。
  2. 完整得獎名單將於112年2月下旬公布於國內主要媒體、活動官網及Facebook粉絲專頁。
  3. 頒獎典禮、得獎作品及成果展,將於112年3~4月間舉辦。
  4. 得獎者如有身份不實之情事,除取消得獎資格、追回獎金及獎座、獎狀外,當事人亦須承擔法律責任,取消名額不另遞補。
  5. 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為主辦單位所有,部分作品將於台積電文教基金會官網、國內主要媒體、活動官網及Facebook粉絲專頁等處發表。主辦單位得自行或授權將作品集結出版、開發商品及其他運用;發表、出版、其他運用時不另致酬。
  6. 主辦單位將依稅法等相關規定,辦理所有得獎獎金之稅款代扣事宜。
  7. 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於活動官網、Facebook粉絲專頁修正、公布。

八、 活動洽詢

活動官網:www.tsmc-calligraphy.org
粉絲專頁:台積電青年書法暨篆刻大賞
活動專線:0928-013650
客服郵箱:tsmc.calligraphy@gmail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