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一、 宗旨
提升青年學子對書法、篆刻藝術的認識及興趣,並鼓勵社會大眾重視經典文化,傳承漢文字藝術的精粹與美好。
二、 辦理單位
主辦單位:台積電文教基金會、中國時報人間副刊
共同推動:彰化縣政府
協辦單位:彰化縣文化局、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、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、
高雄市立前鎮高級中學
執行單位:若魚整合行銷
三、 參賽項目及獎額
篆隸楷組、行草組、篆刻組,各組取: | |
首獎一名,每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,獎座一座 | |
貳獎一名,每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,獎座一座 | |
參獎一名,每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,獎座一座 | |
優選五名,每名獎金新台幣六千元,獎座一座 | |
入選十名,每名頒授獎狀一紙 | |
臨帖組: | |
共取三十名,每名獎金新台幣三千元,獎狀一紙。 |
四、 參賽資格
1. | 篆隸楷組、行草組:凡中華民國公私立高中、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級之在學學生均可參加。 |
2. | 篆刻組:凡中華民國公私立高中、高職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,以及40歲以下(65年12月6日後出生者)之社會青年均可參加。 |
3. | 臨帖組:凡15~20歲齡(85年12月6日~91年10月4日間出生者),中華民國公私立國中、高中、高職及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均可參加。 |
4. | 跨組參賽限制: *報名篆隸楷組、行草組者,得報名篆刻組,不得報名臨帖組。 *報名篆刻組者,如年齡在臨帖組範圍內,得報名臨帖組。 *報名臨帖組者,得報名篆刻組。 |
5. | 歷屆各組首獎得獎者,不得報名該組及臨帖組比賽。 |
6. | 未依規定報名、未於比賽現場完成報到手續、未攜帶證件或證件資料不符,將無法入場比賽。 |
五、 報名日期及方式
即日起至106年12月5日(二)受理報名:方式一 | 於官網線上報名。 |
方式二 | 於官網下載報名表,填寫後以E-mail(service@tsmc-calligraphy.org), 或郵寄(11246 台北市北投區光明路217號12樓之2)至大賞工作小組收。 |
![]() |
六、 比賽日期與地點
採一階段現場比賽,分三區域進行,限選一區域報名、參賽:106年12月16日(六)/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| |
106年12月17日(日)/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 | |
106年12月23日(六)/高雄市立前鎮高級中學 |
七、 競賽方式及評選參考
◎ 篆隸楷組、行草組 | |
1. | 參賽者須攜帶已蓋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件,核對報名資料後始得入場參賽。 |
2. | 以抽題決定書寫內容,設定12~56字間,比賽時間為70分鐘,需全文書寫,須落款,落款內容須註明書寫篇名、詩名,以及與比賽相關之描述。 |
3. | 紙幅為60x90公分,可選橫幅或直幅布局,限直式書寫,不加標點符號。 |
4. | 紙材由主辦單位提供,每人至多使用3張,限交1張作品參賽。 |
5. | 請自備書寫、落款用具。比賽時可翻閱字帖、字典等參考資料,嚴禁使用手機、 平板電腦。 |
6. | 作品完成度、落款、創意,均為評選重點。 |
◎ 篆刻組 | |
1. | 參賽者須攜帶身份證件,核對報名資料後始得入場參賽。 |
2. | 以抽題決定篆刻內容,設定2~4字間,比賽時間為180分鐘,須刻邊款,可自行決定 是否印拓邊款。 |
3. | 石材(八分印)及印箋紙均由主辦單位提供,每人至多使用3張,限交1張作品參賽。 |
4. | 請自備篆刻用品,如需檯燈請自備。比賽時可翻閱字典等參考資料,嚴禁使用手機、 平板電腦。 |
5. | 印面完成度、邊款、佈局創意,均為評選重點。 |
◎ 臨帖組 | |
1. | 參賽者須攜帶已蓋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件,核對報名資料後始得入場參賽。 |
2. | 比賽臨寫內容將節錄自以下8本書帖,參賽者於報名時須擇一,並自行練習: 篆書- 王福庵《說文部首》、吳昌碩《臨石鼓文》(二玄社《中國法書選-吳昌碩集》版) 隸書-《禮器碑》、鄧石如《崔子玉座右銘》 楷書-《張猛龍碑》、褚遂良《雁塔聖教序》 行書- 王羲之《集字聖教序》、米芾《苕溪詩卷》 |
3. | 主辦單位將依參賽者於報名時所指定之書帖,於現場提供節錄之20~50字間比賽用臨帖 題紙供臨寫,比賽時間為70分鐘,需全文臨寫,落款須註明帖名。 |
4. | 紙幅為60x90公分,可擇橫幅或直幅布局,限直式書寫,不加標點符號。 |
5. | 紙材由主辦單位提供,每人至多使用3張,限交1張作品參賽。 |
6. | 請自備書寫、落款用具,嚴禁使用手機、平板電腦。 |
7. | 作品整體完成度、落款、意臨,均為評選重點。 |
八、 其他注意事項
1. | 參賽食、宿及交通等費用均由參賽者自理。 |
2. | 得獎名單將於107年2月下旬公布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、活動官網及Facebook粉絲頁。 |
3. | 頒獎典禮、得獎作品及活動成果展,將於107年3月下旬假台北紀州庵文學森林舉辦, 展期至107年4月下旬。 |
4. | 得獎者如有身份不實之情事,除取消得獎資格、追回獎金及獎座、獎狀外,當事人亦須 承擔法律責任,取消名額不另遞補。 |
5. | 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為主辦單位所有,部分作品將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、中時電子報、台積電文教基金會官網、活動官網、Facebook粉絲頁等處發表。 主辦單位得自行或授權將作品集結出版、開發商品及其他運用;發表、出版、其他運用時不另致酬。 |
6. | 主辦單位將依稅法等相關規定,辦理所有得獎獎金之稅款代扣事宜。 |
7. | 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於活動官網、Facebook粉絲頁修正、公布。 |
九、 活動洽詢
活動官網:www.tsmc-calligraphy.org
Facebook粉絲頁:台積電青年書法暨篆刻大賞
活動專線:0928-013650
客服郵箱:service@tsmc-calligraphy.org

Copyright © 2017 財團法人台積電文教基金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