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組決賽辦法
一、 比賽日期與地點
南區 – 1月8日(六),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工業職業學校(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9號)
北區 – 1月9日(日),台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(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二段235號)
各組於2區比賽的賽程時間將另行通知。
二、 競賽方式及評選參考
◎ 篆隸楷組、行草組
1. 參賽者必須攜帶已蓋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,核對報名資料後始得入場參賽。
2. 比賽時間為70分鐘,以抽題決定12~56字的書寫內容,必須全文書寫及落款,落款必須寫出篇名或詩名、與比賽相關描述,必須鈐印。
3. 紙幅為60×90公分,可選橫幅或直幅布局,限直式書寫,不加標點符號。
4. 紙材由主辦單位提供,每人至多使用3張,限交1張參賽。
5. 請自備書寫、落款用具。比賽時可翻閱字帖、字典等參考資料,嚴禁使用手機、平板電腦。
6. 作品完成度、落款、佈局創意等,均為評選重點。
◎ 篆刻組
1. 參賽者必須攜帶身份證件,核對報名資料後始得入場參賽。
2. 比賽時間為180分鐘,以抽題決定2~4字篆刻內容,必須刻、印邊款。
3. 石材及印箋均由主辦單位提供,每人至多使用3張印箋,限交1張參賽。
4. 請自備篆刻、檯燈等用品。比賽時可翻閱參考資料,嚴禁使用手機、平板電腦。
5. 印面完成度、邊款、佈局創意等,均為評選重點。
三、 其他注意事項
1. 參賽食、宿及交通等費用均由參賽者自理。
2. 得獎名單將於111年2月下旬公布於國內主要媒體、活動官網及Facebook粉絲頁。
3. 頒獎典禮、得獎作品及成果展,將於111年3~4月間舉辦。
4. 得獎者如有身份不實之情事,除取消其得獎資格、追回獎金及獎座、獎狀外,當事人亦須承擔法律責任,取消名額不另遞補。
5. 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為主辦單位所有,部分作品將於台積電文教基金會官網、國內主要媒體、活動官網及Facebook粉絲頁等處發表。主辦單位得自行或授權將作品集結出版、開發商品及其他運用;發表、出版、其他運用時不另致酬。
6. 主辦單位將依稅法等相關規定,辦理所有得獎獎金之稅款代扣事宜。
7. 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於活動官網、Facebook粉絲頁修正、公布。
四、活動洽詢
活動專線:0928-013650